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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September 13, 2009

走音

歌手:側田 作曲:側田/黃一峰 填詞:方杰 編曲:Ted Lo

不懂得講笑 去氹你開心
不懂得交際 暗裡卻走近
靠作曲討好你 流行曲深得你心
讓你聽到了 可否當上我的知音

寫首歌給你 說愛你一生
未令我感動 嫌我未夠流行
彈琴人是我 原諒我 動作 未夠吸引
旋律怎麼優美 也不窩心

*循例地拍掌 掌聲太牽強
 回頭只見到你 對著電話聽與講
 有悶場還是太忙
 何以並沒有一起合唱*

曲終一剎那 人群內的你不知去向

這首歌講到我太過天真
歌中的主角 哪試過走近
唱遍高低起跌 而情感偏偏走音
是我只懂唱 不騷不癢 誰人著緊

收音機廣播 播了我的歌
但是這曲目 你可細心聽過
旁人談論我 其實更難過 是我的錯
我愛的不喜愛 聽我的歌

REPEAT*

很想聽你唱

循例地拍掌 掌聲太牽強
回頭只見到你 對著電話聽與講
即使我拿下金獎
而你納悶到擺出睡相
曲終一剎那 才明白跟你 相當勉強


Wednesday, June 03, 2009

為何戀愛可以當做吸過半支煙
隨時不太高興將那煙蒂放一邊


Tuesday, May 19, 2009

如果美好記憶 還算難忘 為什麼 還會記得悲傷

不如這樣 我們一直擁抱到天亮
如果關懷是種補償 還有什麼不能原諒
倒不如這樣 我們回到擁抱的現場
證明感情總是善良 殘忍的是 人會成長


Monday, April 27, 2009

無止境的分手

A copy from someone's xanga


「分手。」他心裡數了數,這大概是本年度的第二十三次的分手。

步入相戀第五年的五個月內,她已經說了本年度的第二十三次分手。累積起過去的五年,大概已聽過了超過二百次的「分手」。

也許你會問,為什麼他還有時間去數分手的次數。

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為他清楚知道,這種時候男人應該保持完美的緘默。所謂完美的緘默,必須配合時間與地點才能成事。也就是在各自的家中,聊著電話的時候。

「分手。」她說。

「......」不是不想說話,而是無話可說。當分手變成例行公事的時候,沒有任何一句話比不說任何話更有意義的了。

「分手。你幹嘛不出聲?」她的聲音有點無可奈何的不耐煩。

「沒有,只是覺得無話可說而已。」他把玩著自己的手指,平靜地說。用側臉跟脖子夾著電話,頸骨隱隱傳來抗議的叫喊。

「那麼,分手吧。」她又說了。一晚說了四次,為方便計,他以每日作單位,才得出二十三次的結果。

「你冷靜一下,我十五分鐘後再打給你。」他伸了伸懶腰,確定她掛線以後才放下話筒。

「分手」,多麼有趣而可笑的詞彙。

他想起了她說的第一次分手。

「分手!」電話的另一邊,可以想像她咬著牙狠狠地說話的樣子。

他的淚竟然流了出來。作為一個男人,一個自小學畢業後沒哭過的男人竟然哭了。因為這是他的初戀──同時也是他第一次聽到深愛的人對自己說分手。

不知道是出於本能反應還是出於他對她的真心喜愛,他歷盡艱辛、費盡唇舌,終於她也回到自己的身邊了。變得更幸福、更甜蜜,隱隱約約也變得更美滿。畢竟,有些事、尤其愛情這回事,失去過後就會更加懂得好好去珍惜。

雖然還是那句老話:幸福,從來都不是你情我願的。

第二次說分手,是在他們第一次一起過的情人節。情人、節。屬於情人的節日,卻突然變成他受傷的日子。甜甜蜜蜜的情人節,就在旺角某個多人得很的商場裡,因為一件像「草泥馬其實是虛構生物」般的小事而變成了悲悲壯壯的愁人節。

那天,是他第一次在大庭廣眾之下哭。儘管他低著頭不讓人看見,但他的心早就已經被自己的羞愧感蒙蔽了。

只是,哭了一整夜的回報,是她再一次回到他的身邊。原來,眼睛真的不能沒眼淚。

此後當然還有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幸運也不幸運地,他們始終沒有分開過,但他的眼淚卻一次又一次的流失。

畢竟,分手一說出口,就像黃河泛濫,一發不可再收拾。就好比愛意。

分手了大概有一百次紀念的同時,他發覺自己的眼睛開始乾涸。不是哭不出來的乾涸,而是無法再哭的乾涸。說「分手」突然變成了吵架的例行公事,變成了「冷靜一下」的代名詞。

在頭五十次分手,掛線以後每一次都是他主動打回去,主動哄哄她、讓她快樂、讓她回到自己的身邊。但到了後五十次,就變成了她主動打電話回來,三言兩語後便和好如初。當然,偶爾也會出現眼淚,是傷心的眼淚、也是深愛對方的眼淚,希望被愛的眼淚、也是希望繼續相愛的眼淚。

戀愛會變舊,但分手不會。一起已經五年了,他們的愛不再是建基於眼淚與安全感之上,而是建基於信賴與穩定之上。五年了,不再是柴娃娃的戀愛、不再是害怕失去的戀愛,而是已經無法分開的深愛,他們彼此相愛、彼此相信對方不會離棄自己。

於是,象徵別離的「分手」變成了好好戀愛的黏著劑;無止境的分手,卻變成了愛情永遠的延續。

他打了個呵欠,下意識望了望手錶。他清楚知道,她會在甚麼時候打來。

「沒有他,很想去捕捉他......」電話響起了,是林曉培。他一向喜歡林曉培,也最喜歡《娃娃愛天下》這首歌。問題是,她不喜歡。她想他用阿舜版本,但他不肯。於是她說「分手」,冷靜一下。

「喂?」他拿起電話,來電顯示表示她打來了。十五分鐘,剛好。

「沒事了,我不應該連用甚麼電話鈴聲也控制著你的,對不起。」她的背景,是林曉培的聲音。

他心裡嘆了口氣,衷心希望不要再有本年度第二十四次分手。

雖然,這種冀望多數是白費心機


Saturday, February 07, 2009

正月唔比買鞋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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